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
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會議事規則》及《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
我們作為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在審閱
有關文件資料后,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基于獨立判
斷的立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子公司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經審閱公司《關于子公司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后,我們認
為:公司子公司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暨關聯交易的事項與公司主營業務具有相關性、
協同性,符合公司未來戰略布局需要,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本次關聯交易定
價公允合理,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
的合法權益。相關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全體獨
立董事一致同意該議案。
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趙焱、韓強、程志佳
查看原文公告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