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的京建法罰簡(市)字[2018]第140222號行政處罰書顯示,大連宏建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在北京地鐵十七號線7標中,違反規定使用兩名零散民工。北京市住建委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七條規定,責令大連宏建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限期15日清退,每使用1人,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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