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3日電(董童)2日,衛健委綜合監督局發布《關于2017年醫療衛生國家監督抽檢工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稱,在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抽查中,在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占97.45%。
據了解,此次醫療衛生國家監督抽檢的機構中,包括醫療衛生機構16857家(含醫院、衛生院、門診部、診所);職業病防治機構837家(含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診療機構5827家;采供血機構140家;開展臨床用血的醫療機構151家。
根據《通報》內容,在對醫療衛生機構的16857家抽查中,未發現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占99.13%,未發現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占98.90%,按期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占98.27%,在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占97.45%,未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占97.20%。
在對職業病防治機構的抽查中,在批準范圍內開展工作的占98.91%,依法持有有效批準(資質)證書的占98.67%,依法履行職業病、疑似職業病報告職責的占98.06%,職業病統計報告制度建立和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占97.69%,儀器設備管理符合要求的占96.59%,技術人員滿足工作要求的占96.00%,出具的報告符合相關要求的占93.99%。
在對放射診療機構的抽查中,持有有效的《放射診療許可證》的占97.40%,在批準范圍內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占98.14%,診療場所按照規定進行防護檢測的占96.05%,按照規定配備并使用放射防護用品的占95.35%,放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占95.01%,放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個人劑量監測的占94.98%,放射診療設備按照規定進行了放射防護性能檢測的占94.63%,新、改、擴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按照規定進行衛生審查、竣工驗收的占93.51%。
在對采供血機構的抽查中,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的占99.28%,從業人員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從事血液安全工作的占97.81%,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的占99.28%,按照規定對獻血者、供血漿者進行身份核實、健康征詢和體檢的占100%,按照要求檢測新漿員和間隔180天的漿員血漿的占97.96%,未超量、頻繁采集血液(漿)的占99.25%,未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漿)的占100%,按照規定保存血液標本的占100%,按照規定保存工作記錄的占100%,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漿)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的占100%。
在對開展臨床用血的醫療機構的抽查中,遵守臨床用血管理規定的占100%,按照規定開展互助獻血和應急用血采血的占96.83%,從業人員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從事血液安全工作的占97.04%,建立和完善臨床輸血相關規章制度的占94.96%。
《通報》要求,根據監督抽檢工作的具體情況,各地要對本轄區監督抽檢情況進行梳理分析,對存在的問題要剖析根源,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要多措并舉,切實加強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指導并督促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放射診療機構切實提升依法執業意識,嚴格落實依法執業主體責任,依法執業、規范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