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映象網接到駐馬店市正陽縣宋女士反映稱,她在認購了正陽福聚置業項目“福聚明珠商業廣場”房源后,卻發現該項目根本就不具備銷售條件。隨后,記者趕赴當地進行采訪。
營銷手段:交一萬抵三萬作噱頭推銷房源
“在福聚明珠商業廣場提前交款認購房子,業主可以交一萬抵三萬使用、五萬抵八萬使用。”宋女士介紹,她是看了宣傳廣告,到福聚明珠商業廣場看房,現場項目銷售人員宣稱,只要簽訂購房協議交五萬認購金后,就能折抵購房款八萬元使用,這令她非常心動。
開盤的時候,她與開發商簽訂了認購協議。然而,之后的事情發展卻并非想象中的那樣簡單。宋女士稱,近兩年來,她在媒體報道中經常看到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交完錢幾年交不了房的一系列的問題,開發商違規預售,給業主可能造成的是錢房兩空的結局。隨后,宋女士表示不想購買了,但開發商卻不退錢。
銷售人員:雖然無證銷售 但房子基本售完
映象網記者暗訪時,銷售人員稱,現在只剩商業,住宅號已經排滿了,要想買得交錢排號等下次開盤,已經開盤五期了,每期開盤120鋪左右,每次賣完封盤,現在所剩鋪位不多了。并表示,現在排號等開盤的時候相中鋪位了排號錢抵房款,三天內補齊50%的首付款或者全款,相不中鋪位退錢,但定了以后就不能退了。并且承認,目前預售許可證沒有下來,不能辦理按揭貸款。
律師釋法:無商品房預售證交錢涉嫌非法集資
就宋女士反映的問題,河南倫宸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宏芳說,不少開發商工程剛剛開建就公然銷售,不管是說排號費、會員費、認購費,等等,其實性質都是一樣的,都是在樓盤開盤以前或者說在還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銷售。對于開發商來說,其實就是他們在圈錢、但也就是營銷的一個手段,營造熱銷的假象,同時試探房價、抬高房價。
業內人士表示,以低價銷售的形式聚攏資金,是開發商急需資金周轉時慣用的一種做法,這種交一萬抵三萬的方式更是一種明顯的資金不足,急需籌集資金的具體表現。同時,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公開對外銷售,不僅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發商還會面臨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處罰。(記者 楊曉)
來源:映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