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首次因垃圾分類不規范對個人開罰單
本報訊(記者吳鐸思)在廈門,未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要被處罰。從上個月廈門島內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聯合整治以來,廈門市首次對個人開出罰單,已經有6人因垃圾分類不規范先后被行政處罰。
《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垃圾?!掇k法》規定,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由市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依法將相關信息納入本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廈門市首次市容環境衛生公眾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近8成受訪者對城市衛生狀況表示“很滿意”或“滿意”,近9成受訪者認為廈門的環境狀況與兩年前相比有好轉。此外,近9成受訪者對目前市容環境衛生中最不滿意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占道經營、城市牛皮癬和衛生死角上。相關部門將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查研究,采取相應措施。
此前,城管執法部門已針對商家、物業等開出過罰單。今年3月1日起,廈門島內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聯合整治。此次整治行動中,加強了對個人的處罰力度。已經結束的第一階段聯合整治,共檢查了島內居民生活小區107個、寫字樓21座、菜市場6個、廚余垃圾裝車點75處、清潔樓14座、沿街店鋪道路16條,并走訪小區物業企業17家。檢查人員發現了不少問題,比如投放環節分類不合格問題有248處(包括未分類和錯投放),收集和運輸環節分類不合格問題65處、分類垃圾桶配置不合理問題37處。
據介紹,在第二階段的整治中,聯合整治組緊盯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三個關鍵環節,采取責任倒逼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杜絕混裝混運的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