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根據《全國法院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2010-2020年)》《2015-2019年全國法院教育培訓規劃》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了第四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評選,經申報推薦、資格審查、專業評審、評選委員會評議、公示等程序,決定授予最高法刑一庭冉容、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薛峰等49名同志“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
據了解,《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管理辦法》規定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需要具備的多項條件:政治堅定,作風優良,品德高尚,清正廉潔;精通審判業務,工作業績突出,具有承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是各地法院審判領域的業務帶頭人;法學專業理論造詣深厚,對審判實務和法律問題有深入研究,有一定數量和較高質量的研究成果;任命法官后從事審判執行工作滿12年,或者在其他單位從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且任命法官后從事審判執行工作滿8年。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總數超過200名。(記者 劉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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